各部门、学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安排,现转发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益阳市财政局制定的《2025年益阳市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请传达学习。
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27日
2025年益阳市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 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安排,为加快推进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 产盘活利用,确保财源建设年度目标顺利完成,提升国有资产 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预期目标
坚持“用、售、租、融”并举,开源与节流并重,聚焦实物、 股权、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 产盘活利用,有效增加财政收入。具体目标如下:
1.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确保有偿使用收入入库5.04亿元。
2.规范国有资产出租、报废国有资产回收处置等工作,实 现资产收益增长。
3.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国有 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盘活闲置资产
1.3月下旬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对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起底式清查,摸清闲置资产底数;2.4月底前各县市区制 定2025 年度盘活清单,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的闲置房屋、 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以及股权、经营 权(未来收益权)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按照“一资一策”管 理要求,明确盘活措施;3.坚持“用、售、租、融”并举,分 类分批次盘活利用,实现“应盘尽盘”。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 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县市区)
(二)实施公物仓管理
1.3月底前,对照国家标准化公物仓建设要求,完成市级 公物仓省级复核验收,确保顺利通过;2.4月份各县市区参照《益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 制定本地区管理办法,建立公物仓管理运行机制;3.7月底前 组织全市公物仓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市直单位、县市区公 物仓管理水平;4.依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搭建公物仓信息化 平台,实现全市公物仓资产共享共用,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 政资金。力争2025 年底完成全市公物仓信息化平台建设(牵头 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市区)
(三)规范资产出租管理
1.4月底前各县市区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做法,制定本 地区资产出租管理制度,明确出租审批程序、租金评估标准、 合同签订规范等;2.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资产出租流程,采用公开招标、网络竞价等方式,确保出 租行为公开透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租金收益。3.加强 对资产出租收入的监管,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租金“收 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牵头单位:市机关 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市区)
(四)加强资产配置管理
推进资产配置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强化全市行 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刚性约束,对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 能用则用,不用则统一调配,不得安排财政资金更新配置,做 到物尽其用。2025年底前出台《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 产配置管理办法》。 (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机 关事务管理局、县市区)
(五)推进报废资产集中回收处置
1.6月底前各县市区参照省、市做法,出台本地报废资产 实施集中回收制度,对报废资产实施集中回收处置;2.各县市 区确定具备资质的报废资产回收处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 立集中回收处置渠道;3. 规范报废资产处置流程,严格执行资 产报废鉴定、评估、审批等程序,定期对报废资产回收处置情 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升报废国有资产回收处置收益。 ( 牵头 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市区)
(六)全力争取国省驻益单位闲置资产实行跨级调配
市县两级协同发力,明确责任分工,市直、各县市区分别 摸清国省驻益单位闲置资产底数,制定沟通协调计划,主动向 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将国省在益闲置资产跨级调配给益阳,由 属地盘活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利用效能。力争2025年 底前全市法院系统闲置资产无偿划转给属地政府盘活利用(牵 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市区)
三、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 牵头,各县市区履职尽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 调、信息互通和业务指导,县市区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要定期 分阶段开展专项调度,专题研究,全力推进,确保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收到工作方案后,要迅速 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按时间节点 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每季度按《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向 牵头单位报送资产盘活明细(见附件2),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大督导力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采 取全面督导和重点督导相结合的办法,全面督查重点工作落实 情况。建立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 一通报,年度总考评”。
附件:1.2025 年市直、县市区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盘活 任务分解表
2.2025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盘活明细表
附件1
2025年市直、县市区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
盘活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入库收益 |
总计 | 50400 |
市直 | 1500 |
大通湖区 | 100 |
高新区 | 20000 |
桃江县 | 1800 |
安化县 | 15000 |
赫山区 | 2000 |
南县 | 4000 |
沅江市 | 3000 |
资阳区 | 3000 |
附件2
2025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明细表
序 号 | 地区 | 单位名称 | 资产情况 | 盘活进度 |
资产 类别 | 资产名称 | 坐落位置 | 权属 情况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资产价值 (万元) | 盘活 方式 | 完成时间 | 入库收入 (单位: 万元) |
账面原值 | 评估价值 |
1 | 安化 县 | 清塘铺镇人 民政府 | 土地 | | 清塘铺镇曾家桥村 | | 平方米 | 3697 | | | 转让 | | 50.00 |
2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说明:1.资产类别包括房屋、土地、车辆、家具和用具、办公设备、大型仪器设备、特许经营权、其他资产;
2.房屋、土地类资产需填列资产坐落位置及权属情况。